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6-01-09 浏览次数:10


兽医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位研究生导师2021年及之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完善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根据《兽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2026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 预答辩对象

拟于2026上半年申请学位答辩的2021年及之后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

、 预答辩时间

预答辩工作须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导师、学术团队或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并组织落实,请相关研究生提前与导师沟通确认。

三、预答辩组织和管理

参照《兽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材料提交

预答辩结束后,考核小组秘书需将《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及结果为“修改后通过”研究生的《兽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意见》《兽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 其他

1请相关博士研究生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提前与导师商定预答辩时间,并按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2各导师、学术团队、教研室应严格按照规定组织预答辩,切实发挥预答辩对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督与指导作用。

3《兽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表格.zip点击此链接下载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0-85283054,兽医办公楼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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