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15 浏览次数:19
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人〔2025〕44号),职称申报人所在系(教研室、单位)的党支部应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履职情况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人填写《兽医学院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履职情况考察表》(附件1),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自评后,及时提交至所在教研室(中心、办公室)的党支部。
2、党支部面向教研室(中心、办公室)的所有人员对申报人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测评(附件2),参评人数应达总人数的2/3以上。
3、党支部结合申报人的自评和民主测评结果,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及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党支部将《兽医学院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履职情况考察表》和民主测评原始资料报送至学院党政办公室。
5、经学院审核后,党支部书记在7月23日前登录信息门户人力资源系统填写申报人的考察意见。支部书记作为本轮职称申报人的,其本人考察意见由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师生联合党支部组织委员为学生的,由支部教工党员填写,其他申报人的考察意见仍由支部书记填写。
6、党支部对职称申报人的民主测评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党支部手册中,以备学校检查。
兽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