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5-04-11 浏览次数:10

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考试 初选结果公示及复选工作安排

一、初选结果公示

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2025年拟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49名,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实际下达招生指标数为准。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

专业类型

招生专业

拟招生人数

备注

学术型

基础兽医学

13

根据《兽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六、选拔程序中(二)学院复选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学院按二级学科专业成立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专业学位)等多个复选考核专家小组,主要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质、专业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预防兽医学

16

临床兽医学

4

专业型

兽医

16(含与广东省农科院联合培养1个、对口支援西藏农牧学院专项计划1个)

 按照《华南农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兽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学院成立初选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了审核,并按差额复试的原则(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现对考生初选成绩及进入复选情况(见附件1)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5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兽医学院反映(电话:020-85283054,联系人:龙老师、黄老师,邮箱:vet@scau.edu.cn)。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笔试和综合面试安排

1.笔试时间、地点

学术型博士:2025年4月16日 上午8:30-11:30

地点:教三教学楼502

专业型博士:2025年4月17日 上午8:30-11:30

地点:教三教学楼211

2.综合面试时间

学术型博士:2025年4月17日 上午8:30-13:00(8点前到达候考室:兽医科技楼101会议室)

专业型博士:2025年4月18日 上午8:30-13:00(8点前到达候考室:兽医科技楼101会议室)

3.综合面试分组

基础兽医学分2组、预防兽医学分2组、临床兽医学分1组、兽医分2组,分二级学科进行面试。

考生的面试分组安排见附件2,具体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4.复选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带第三方外语成绩单原件到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办公楼305进行核验。

 

三、复选内容和要求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不少于3小时,笔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考试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

2.考生考前须签署《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时除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签字笔,以及其他考试用品外,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及与考试无关的用品,严禁携带具备储存和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入场。

(二)面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1.考生需自身携带储存PPT设备,PPT讲解时间15分钟。

2.候考室考生手机、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均需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候考室考生除上厕所外,非必要不离开候考室;复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再返回候考室。

3.各组考生面试次序在面试当天抽签决定,抽签后在候考室等待工作人员叫号,按规定参加面试。

4.面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四、纪律要求

博士生招生考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考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考试(笔试和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以任何形式录音录像,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考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考生务必谨记和遵守以下规定:

考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考生在本人考试结束后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传播,否则将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学籍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要求

1.其他要求按照学校通知执行,未尽事宜,请参阅《关于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初选、复选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的通知》与《兽医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细则》。

2.复试内容和试题属保密内容,考生不得泄露。

 

 

学院监督电话:兽医学院办公室020-85283054,电子信箱:vet@scau.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办公楼305室。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初选成绩.xlsx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选综合面试分组.xlsx

 

 

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