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5-03-21 浏览次数:579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激励和引领我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优秀学子典范,在全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兽医学院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10个,分别是兽医之星”(本科生、研究生专场)、“社区党员之星(本科生、研究生专场”、“自强之星”、“道德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研究生学术之星

2)集体奖:2个,分别是十佳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

每个奖项设标兵奖1个。

二、评选对象

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个人、班集体及宿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能力较强;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已参评并获得过模范引领计划奖项标兵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可参加同类奖项的评选;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

1.兽医之星:爱党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专业能力突出,学术科研表现优秀,曾获国家奖学金;综合能力突出,在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表现突出。

2.社区党员之星:中共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和思政活动;热心服务社区同学,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表现突出。

3.自强之星: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综合表现较好,乐于服务奉献,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带动作用

4.道德之星: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孝老爱亲,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5.文艺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文艺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文艺活动中成绩突出。

6.体育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体育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体测成绩优良

7.创新创业之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8.研究生学术之星:具备良好的学术作风、崇尚学术道德,在华农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于所研究的领域内已经取得优异成果。

9.十佳班集体:思想建设好,班风学风优,班级荣誉感和凝聚力强,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全班同学遵纪守法,积极奉献,班主任爱岗敬业,认真指导班级工作。

10.星级文明宿舍:团结和谐、学习氛围好、卫生环境优良、严守安全纪律,在宿舍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五、评选方式及流程

1.学生填写并提交附件及个人生活照/集体照2张,要求每张至少2M

2.学院组织材料审核、现场答辩等。

3.十佳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仅接收申报材料,不参与现场答辩。

4.每位同学可同时申报多个个人奖项,标兵奖获得者学院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第十一届“模范引领计划”评选活动。

六、报名方式

1.纸质版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2025324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个人奖项提交附件12集体奖项提交附件34)交至兽医学院办公楼201办公室老师处。

2.电子版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202532417:00前将附件资料及个人近期生活照或集体照(2)统一打包后,命名为“研究生/本科生+年级专业班级+姓名+模范引领计划申请材料”,邮件标题与文件同名,发送至邮箱:13266377142@163.com

七、奖励机制

在第十一届“模范引领计划”评选活动中,获评个人奖(如“兽医之星”“社区党员之星”“自强之星”“道德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研究生学术之星”)或集体奖(如“十佳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的,奖励500元奖金。若同时获得校级提名奖,叠加奖励500元;若获得校级标兵奖,叠加奖励1500元,最高奖励金额达2000元。

八、其他说明

联系人:

研究生:老师

本科生:老师

联系电话:8528023313266377142

 

附件1:“模范引领计划”学生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docx

附件3:“十佳班集体”申请材料.doc

附件4:“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doc


兽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3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