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4-11-03 浏览次数:10

各位研究生:

近期,广东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第二批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我院博士生老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第二批)为5,硕士生老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第二批)为11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以及《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三、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115中午12点前。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第一批已获奖的学生请勿重复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具体填写要求请参照《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2)《附件42024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或《附件52024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附件62024年兽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

(4)《附件7:兽医学院研究生思想道德申请表》(该表需本人找导师、党/团支部填写思想道德评分;“学院党委评分”先留白,上交后由学院党委组织评分);

(5)《附件8:导师对成果的审核确认书》(需导师确认签名)。

请于11512:00将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办公楼207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hscc28@163.com【命名要求:年级+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

其中,附件7、附件8只需提交纸质版,附件2、附件4、附件5、附件6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6中所有提及的成果材料均需附纸质版证明,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论文等级均以《华南农业大学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为准。

2.学院评审与公示1110日前。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评审与公示:1118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0233

地址:兽医学院办公楼207

 

 

 兽医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文件及附件(第二批).rar

 

兽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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