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4-11-03 浏览次数:10
各位研究生:
近期,广东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第二批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我院博士生老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第二批)为5人,硕士生老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第二批)为11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以及《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三、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11月5日中午12点前。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第一批已获奖的学生请勿重复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具体填写要求请参照《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2)《附件4:2024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或《附件5:2024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附件6:2024年兽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
(4)《附件7:兽医学院研究生思想道德申请表》(该表需本人找导师、党/团支部填写思想道德评分;“学院党委评分”先留白,上交后由学院党委组织评分);
(5)《附件8:导师对成果的审核确认书》(需导师确认签名)。
请于11月5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办公楼207杜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hscc28@163.com【命名要求:年级+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
其中,附件7、附件8只需提交纸质版,附件2、附件4、附件5、附件6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6中所有提及的成果材料均需附纸质版证明,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论文等级均以《华南农业大学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为准。
2.学院评审与公示:11月10日前。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评审与公示:11月18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0233
地址:兽医学院办公楼207室
兽医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文件及附件(第二批).rar
兽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