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71
各位老师、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共同指导,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特设立“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项目(以下简称“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现开展2023-2024年度“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名额
2023-2024年度“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高校毕业生400人左右,教师60人左右。其中,广东省高校毕业生16人,教师2人,共计18人。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2022年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三、遴选条件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含10年),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艰苦地区、艰苦行业、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年(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通知相关要求及候选人申报情况,学院择优推荐毕业生1人,教师1人至学校,经学校遴选、省级遴选、奖励委员会复核确认后予以奖励。
(二)候选人须提供“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三)请各候选人于5月4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的电子版按“姓名+基层就卓越奖推荐候选人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dtt@scau.edu.cn,纸质材料于5月4日上午9:00-11:00送至兽医学院办公楼206办公室。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金。
联系人及电话:杜婷婷,15622387983。
附件: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
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4.“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高校毕业生)
5.“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教师)
兽医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