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3-12-09 浏览次数:63

各位老师

根据北京基金委《关于商请推荐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相关要求,为提升我校科研人员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参与度,现就开展我校教师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库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发展状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放宽到70周岁)

(五)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获奖人(前三名获奖人),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人才称号获得者,或是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担任职务,或是国际标准起草人。

二、工作流程

请满足条件的高层次专家、优势领域专家和青年专家积极填报,并于1212日前将填写好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yishuww@scau.edu.cn


  附件:

  附件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表.xlsx

附件2.国基金2023版学科代码.xlsx

  

  

                              兽医学院学科办

                               202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