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实验技术分析服务、测试测序、化验加工、印刷和出版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加工试制费、维修和保养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审计服务等均须在采购管理系统办理采购手续后方可报账。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及财务管理,自2023年11月13日填制的服务类预约报账单据,在报账时除发票及采购合同(超过5万的项目必须有采购合同)、测试清单(测试结果、测试报告)等材料外,还需附“采购计划报账凭证”(在采购管理系统登记采购结果后,进入“采购计划查询-审核通过”下载或打印)。

特此通知。

 

    兽医学院

       2023年11月3日

 


 

附件:附件1:“第四期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简明教程_.pptx

      附件2:采购计划报账凭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