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1-09-26 浏览次数:1896

关于开展我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兽医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现将我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级、2020级研究生评选工作(老生)

(一)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108 12:00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评选材料(其中附件1只需提交纸质版,附件2、附件3需提交电子版)报送至学院研究生会学习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33363655@qq.com【命名要求:年级+班级+姓名】,纸质版以个人为单位交至研究生会学习部刘欣晖处,13427548742

2.学院初审。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名额进行初评、公示。

3.学校评审。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二、2021级研究生评选工作(新生)

(一)评审条件

1. 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序需第一)身份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中的一项:

1)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3)其他突出科研成果1项。

如在硕士阶段已获得硕士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当时已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不得在本次评选工作中再次申报。

2.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本科阶段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学金,且满足以下一项:

1)普通招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在本学科门类排名前3%

2)推荐免试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在硕士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含并列第一)。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取得较好学术成果或应用成果者优先(含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授权发明专利等)。

(二)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于928 12:00将以下评选材料报送至学院研究生会学习部,电子版发送至1833363655@qq.com【命名要求:年级+班级+姓名】,纸质版以个人为单位交至研究生会学习部刘欣晖,13427548742

1)电子版《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详细信息表》(附件5)、《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

2)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后交由导师在“推荐意见”中详细写清楚推荐意见,并签署名字和日期)

32021级新生相关证明材料:①有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③ 若有SCIEI收录的论文,要出具图书馆开具的最新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的收录证明,并附上论文封面和论文全文;④授权发明专利;⑤获奖证书等,各种证明材料要加盖各单位证明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

注:符合成绩条件的普通招考生及推免生名单详见《2021级满足成绩条件学生名单》(附件7

2.学院推荐。学院对新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成绩等)进行审核。

3.学校评审。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三、补充说明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外国留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即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2.2021级硕博连读生,按2021级博士生身份参评。

3.2019级、2020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4.各学院必须对2021级研究生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联系人:范学蕾

  联系邮箱:1833363655@qq.com

 地址:9号楼119


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21年暂行办法).pdf

2021国奖相关文件.zip

 



兽医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202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