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1127
关于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阅读学校下发文件《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囊括评选要求及需上交的材料)。
2、现将新生国奖评选条件公布如下:
(1)硕士研究生新生
本科阶段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学金,且满足以下一项:
①普通招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在本学科门类(理工农经管法)排名前3%;
②推荐免试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在硕士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含并列第一)。
取得较好学术成果或应用成果者优先(含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授权发明专利等)。
(2)博士研究生新生
以第一作者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中的一项:
①在SCI收录的正式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提供图书馆出具的SCI收录证明为准);
②在EI收录的正式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提供图书馆出具的SCI收录证明为准);
③人文社会科学类在一级中文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在中文核心学术刊物、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
如已获得硕士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当时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得在本次评选工作中再次申报。
收材料负责人:赖艳琴;地点:新院楼214室;
邮箱:1940278456@qq.com; 截止时间:9月25日晚8点。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