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08 浏览次数:1358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一)项和《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799号)第七章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应予退学处理。经学校2018年第3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院麦志辉等5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因以下同学难以联系(名单见附件),无法通知其签领或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天,即视为已送达。

        研究生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收到此公告的同学可以与学院黄老师联系(电话:85280410),签领书面的退学决定书。


兽医学院

201948



附件:    

序号

研究生姓名

学号

专业

1

麦志辉

VM20120041

兽医

2

温火秀

VM20120052

兽医

3

朱轶凌

VM20120072

兽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