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8-11-28 浏览次数:588

 

根据学校、学院对各级模范引领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华农之星:匡

党员之星:巫

学术之星:于晴晴

学习之星:黄昊旻

创业之星:徐

道德之星:许金霞

自强之星:翁志钧

学干之星:曾知为

文体之星:胡志怡

星级先进班集体:2016级动物医学(丁颖创新班)

星级文明宿舍:华山区八栋419

公示时间从20181127日至11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兽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办公楼201)。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署真实姓名以及超过公示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兽医学院党委

20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