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次数:781
各2018级研究生: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背景下,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同时更好地吸引优秀生源,优化生源结构,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文件和通知精神,以及《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现将我院开展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2018年10月10日晚上22点之前将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班级负责人将本班附件4/5和6电子版汇总)交至年级负责人。
博士班纸质版材料交给姜增,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8825075245@163.com;
硕士班纸质版材料交给陈意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677012747@qq.com。
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包括:
1.研究生本人在系统(见附件2)填写并导出提交导师签字、学院加具意见的《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2、证明材料
(1)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同时提供论文电子版);
(2)专著、申请专利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本科成绩单(必须盖有学院或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及手动录入分数的电子版(见附件3);
(5)硕士研究生需要华南农业大学、“985”和“211”工程院校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6)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只交电子版)(见附件4/附件5)。
3、2018级硕士研究生上交《兽医学院18级硕士新生考核统计表》(见附件6)。
二、 注意事项
1、 评选对象:我校当年度正常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除外)。
2、 直博生以博士生新生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3、参评研究成果时间界定。博士新生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成果应为硕士期间至参评当年度8月31日前所获得的研究成果。硕士新生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成果应为本科期间至参评当年度8月31日前所获得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附件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2017-2018修订版).doc
附件3:2018级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本科成绩统计表.xlsx
附件4: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5: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
兽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