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次数:2258
兽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兽医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世华
组员(按笔画数排):亓文宝、宁章勇、孙凌霜、汤有志、李守军、陈金顶、吴善添、杨增明、杨利江、林瑞庆、罗有文、郭世宁、曾振灵
秘书:李美香、黄小容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
1.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24日下午3:00开始。
2. 资格审查地点:兽医学院办公楼(23号楼)302室,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见研究生院网页挂出的复试工作方案)。
3. 复试相关时间安排及要求:
(1)考生须达到我校2018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2)2018年3月23日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3)全日制兽医专业硕士考生可调到非全日制兽医专业硕士参加复试和录取。
(4)报考全日制学术型的考生和全日制兽医专业型的考生不可相互调剂参加复试、录取。
(5)在复试之前,同一专业的考生在该专业内的不同复试组之间复试。根据每个复试组招收各类研究生指标数,原则上各复试组的复试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招收人数的1:1.5。
(6)复试按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考生分类组织。宠物临床医学专项硕士从全日制专硕中选拔,要求符合英语单科60分,总分360分的基本条件方可报名,从报名考生中择优10名考生参加面试。
(7)2018年3月24至3月27日期间进行复试(具体各复试组的时间、地点见兽医学院网页通知)。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一律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最多不得超过1:2。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等,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举止礼仪、表达能力等。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
推荐免试考生:因推荐阶段已经复试,因此不再需要复试。
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个复试小组自行制定,对复试内容和试题要按保密制度管理。
四、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总成绩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 综合成绩:
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得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原则
1.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2. 各专业复试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及非全日制专业型分类,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3. 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复试考生必须按学校医院规定进行体检或者提供半年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参加学校医院体检时间为3月26、29日,4月2、4、9、1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本校本科应届生可以不参加本次体检。
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七、复试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方案、复试时间安排、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信息公示等。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接受学校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同时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书面质疑时,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提供书面说明,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3.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在15日内做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监督电话:020-85280234、85280410。
九、其他说明
学院复试方案未尽事宜,请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兽医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