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4-09-10 浏览次数:47



为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创新创业工作,具体举措有:

1.从2016年起(即2011级本科生中开始实行),本科生申请免试推荐本校或外校研究生的同学必须在本科生学历阶段主要参加过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工作。具体项目见下表,未纳入列表的项目由学院推荐面试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序号

级别

项目

1

国家级、省级和校级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2

国家级、省级和校级

大学生“挑战杯”比赛

3

国家级、省级和校级

大学生“专业-行业-就业”分析比赛

4

省级和校级

广东大中专学生科技学术节之生物化学实验技能大赛

5

校级

大学生科技创新梦工场项目

6

校级

丁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7

市级

“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

8

校级

华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

主要参与创新创业项目条件:A类/国家级项目或比赛主要参加是指排名前8位,B类/省级项目或比赛主要参加是指排名前5位,C类/校级级项目或比赛项目主要参加是指排名前3位。

2.研究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在国家奖学金评审中体现加分。针对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博士和学术型硕士)“创新创业和专业技能”分别占百分制中10%和25%的比例。具体规定如下:参与当年度国家级或省级挑战杯、创新创业项目立项(以正式发文和申报书为准),获得基础分5分;并按照获得国家级、省级表彰的层次作为条件计分:以国家级最高奖励(金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拿满10分,其他奖项依次递减按照:5+(100-10*N )/100*10得分,如银奖5+(100-10*1)/100*5=9.5分,铜奖5+(100-10*2)/100*5=9分。省级最高奖励相当于国家级次级奖励计算,依次类推(具体见《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3.教师指导大学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校级以上)计算为实践教学工作量:创新创业训练教学时数=指导项目数×5;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1项或者省级奖励2项(相当于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是职称评聘的成果条件之一(具体见《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华南农办[2013]54号)。

4.学院联合企业群设立“智牧英才创新创业基金会”。在此基础上,各企业派代表与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小组联合形成“创新创业导师团”,由导师团更新拟定创新创业指南,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指南。大学生也可结合自身思考,自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申报立项,并开展研究。对于申报创新创业立项的进行评审立项工作,“智牧英才创新创业基金会”同额度支持被学校立项支持的项目开展研究。对于契合企业发展需求,有较大潜力的项目,由认可企业加大力度投资支持,并明确双方合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兽医学院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