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3 浏览次数:397

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支部正常运行和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学校通知精神,现将学生党支部委员调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体党支部。

二、党支部委员会设置要求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支部委员会。我院党支部委员会原则上由3至5人组成,必须为正式党员,包含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支部书记由教师担任,副书记及其他支委可由学生担任。党支部考虑党支委设置时应注意考虑年级和专业结构,注重由高年级学生担任支委,低年级学生支委人数不超过高年级学生支委人数。

三、工作流程

1.讨论与准备

1)党支部书记组织党支部委员开展调整工作的讨论,明确调整目的、原则和程序。

2)对当前党支部委员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进行调整的方面。

2.党员自荐或提名

1)党支部委员根据调整的需要和自身情况,可以自荐或提名担任特定职务。

2)自荐或提名的党员应向党支部提交个人背景资料、个人简历和担任职务的意愿说明。

3.全体党员讨论与表决

1)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就调整方案进行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

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定党支部委员的调整方案。通常采取投票、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

4.党支部委员调整公示

1)在调整会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示调整后的党支部委员名单。

2)公示期间,党员可以对调整结果进行质询和提出异议。

5.提交备案

1)在公示结束后,将调整后的党支部委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党委。

2)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核、备案并进行相关记录。

四、有关要求

1.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各党支部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与严格程序结合起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确保调整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2.坚持原则,严肃纪律。支委调整工作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各党支部要做好广大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以党支委调整工作为契机,对党员进行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非组织活动。

调整结束后,请各党支部及时做好工作交接,于2023年9月30日前填写《党支部委员调整有关情况汇总表》(见工作群在线文档)。党支部委员调整会议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联系人:梁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85280233。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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