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3 浏览次数:1638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现将学院做好相关项目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按学校通知要求,学院可推荐3个党支部参评校级先进党支部,其中教工支部1个,学生支部2个(本科生支部和研究生支部各1个)。学院党委拟表彰院级先进党支部4个(其中教工党支部1个,联合党支部1个,本科生党支部1个,研究生党支部1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按学校通知要求,学院可推荐9名正式党员参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其中教工党员(含离退休教职员工)4名,学生党员5名。学院党委拟表彰院级优秀共产党员17名,其中教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5名,学生党员12名。
临时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和近2年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学院党委委员、组织员、辅导员、党支部委员(不含支部书记)中进行评选。按学校通知要求,学院可推荐1人参评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学院党委拟表彰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其中,支部委员7名(其中教工支委1名,学生支委6名),其他党务工作者(含学院党委委员、组织员、辅导员)1名。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从现任党支部书记中进行评选。按学校通知要求,学院可推荐2名党支部书记参评校级表彰(其中1名教工支部书记,1名学生支部书记)。学院党委拟表彰院级优秀党支部书记4名(其中教工支部书记1名,联合党支部书记1名,本科生党支部书记1名,研究生党支部书记1名)。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如推荐学校参评对象未获学校表彰,则按学院相应类别进行表彰。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即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完成各项任务,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近两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学生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道德品行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认可。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个人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所带领的支部符合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所在党支部近两年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党员、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请填写《推荐表》(附件1-4),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报送到所在支部。
(二)党支部推荐。各党支部要注意挖掘、发现和推荐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和学风建设、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的优秀个人,尤其是在服务乡村振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对象要经过党支部充分讨论酝酿。
教工党支部按支部教工正式党员人数6%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学生党支部按支部正式党员人数3%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师生联合支部根据师生党员人数按相应类别人数比例分类推荐,占比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各支部推荐人数见附件6。各支部可推荐党务工作者和支部书记参评对象各1名。
(三)学院党委审议和推荐。学院党委拟结合2022年度和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对党支部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并审议决定推荐参评学校评选表彰名单。
四、材料报送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4),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
请各党支部于2023年5月16日上午12:00前,报送本支部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学院办公楼206室。(联系人:梁耀明、肖田园;联系电话:85280233;邮箱:syxydj@scau.edu.cn)
附件:1. 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 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
5. 推荐名单汇总表
6. 兽医学院2023年度“七一”表彰各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人数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