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发布时间:2025-12-30 浏览次数:16


各教研室(中心)、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暨岁末年终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检查

(一)各实验室自查

请各实验室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详见附件)要求,于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危化品、病原微生物管理是否规范、特种设备运行是否良好、用电是否安全规范、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有效、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情况,积极主动排查身边安全隐患,发现隐患请及时整改,如不能整改的请及时上报学院办公室。

(二)学院检查

12月学院组织开展了两次飞行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务卫生、特种设备管理、消防通道及设施设备等情况,整理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请各实验室对照问题认真自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学校检查

2026年1月4日至1月9日,学校综治办、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开展全校飞行检查,以随机抽检形式检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将直接上传学校“实验室安全信息平台”,校内进行通报。重要隐患将发放整改通知书勒令关停、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并复检通过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加强实验室及实验活动的监管。寒假期间继续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务必做好登记备案,请各实验室于2026年1月13日前,在“实验室安全信息平台”——实验室信息——假期实验室开放列表中进行备案登记。

1.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放假期间实验室值班责任人,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必须有值班人员值守并做好每日检查和值班日志。

2.实验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实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在实验持续过程中,实验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密切留意实验动态,严禁出现无人值守情况。

3.做好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寒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并关好门窗,贴上封条。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在开展实验前必须检查仪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仪器设备带故障运行。

(二)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寒假前后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的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docx




兽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