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5 浏览次数:60
为加强我院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提高学生实习效果,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构建产学研结合的可持续发展体系,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一、校内指导老师
1、做好学生实习志愿的选择、面试和分配工作;
2、做好学生进入实习基地实习的岗前培训;
3、负责介绍实习的基本情况、有关的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和要求;
4、参与指导学生的实习,经常向实习基地、主管领导汇报学生的实习情况;
5、协助实习基地管理好实习生。大力宣传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章守纪的观念并深深植入学生心中;
6、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实习基地管理人员和实习生之间的信息沟通;
7、加强实习点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将问题处理于萌芽状态;
8、负责对实习生进行指导和管理带领实习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9、负责做好实习学生的实习鉴定工作及实习成绩统计。
二、校外指导老师
1、负责学生的实习计划制定及实习具体安排;
2、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食宿等事务;
3、负责实习学生的考勤及表现情况记录;
4、负责实习学生思想稳定、情绪疏导、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督促学生撰写病例报告,每周检查并记录;
6、负责实习学生突发问题的处理,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及时与家长沟通;
7、负责学生的实习表现鉴定及实习成绩统计。
兽医学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