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9 浏览次数:10
各教研室(中心)、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年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自查
请各实验室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详见附件1)要求,于12月19-22日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及内务情况,发现的隐患项目请及时整改。往期上报的隐患若未在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管理系统登记整改结果的,请及时整改。
二、学院检查
12月23-25日,学院实验室安全网格化管理检查小组将开展检查,如发现自查中没有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将上报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管理系统。
三、学校检查
12月19-25日,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开展全校飞行检查,以随机抽检形式检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将发放整改通知书勒令关停、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并复检通过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实验室安全台账检查及填写
根据学校资产处要求,学院需对今年上半年各实验室填写的分级分类表信息进行信息核对;按照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各科研实验室填写《实验室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教学实验室无需),包括人员准入、各人员本年度参加培训、演练次数等信息,相关核对表格近期将下发各教研室及相关管理员,请大家配合。
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附件:1.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xlsx
3.附件3: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兽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