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3-01-07 浏览次数:243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管理人员、其他专技岗放假时间:2023年1月6日起至2月15日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放假时间由各课题组自行安排。

二、各房间安全责任人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注意防火和防盗。提醒留校做实验的学生及实验员注意实验室安全,非使用的仪器设备、手机充电线等插座断电,高压灭菌锅、干燥箱及摇床等特种设备与发热设备使用时务必有人看管。

三、放假后所有学生原则上应尽快离校,非必要不留校。研究生确需留校的,报学院审批,留校研究生的导师应同时在校指导实验或科研,履行研究生培养和安全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四、寒假期间,教职工如需离穗的,需在网办大厅“教职工假期离穗审批”报备;寒假结束后工作日期间,教职工如因公因私离穗离岗的,请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办法要求执行落实,需在网办大厅按“教职工请假(报备)申请”流程办理;教职工如需因私出国(境)的,请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要求执行落实,需在网办大厅按“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请假销假申请”流程办理。

五、开展假期充电学习,参加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完成“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https://vet.scau.edu.cn/2023/0107/c938a334878/page.htm,并做好下学期教学各项准备及科研安排。

祝各位老师身体健康,假期愉快!

 

                                兽医学院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