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9 浏览次数:160

 

提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可能有人颇感“老生常谈”。之所以有如此感觉,从正面说,是因为此项工作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锲而不舍、常抓常新;可从反面看,是因为“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企业仍没有认识到“主体”的关键性“、责任”的重要性,在落实上打折扣,更遑论到位了。

旨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其中专设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用意不言自明,内容条分缕析,任务指向明确,目标具体可视,行动自然要精准迅速。

专项行动启动已经月,但笔者与几位曾采访过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沟通此事时发现,在等所在地政府、上级企业集团发文,自身还没有动作者有之;不以为然,想应付了事者有之;甚至,有人对此支支吾吾,还不知道有这回事情。而翻看一些大型企业的网站,对此竟然还没有反映,或许是信奉“只做不说”吧。

咄咄怪事,循到根子上,还是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要想解决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思想上不重视,认识上不到位,行动上很迟缓,处处“等、靠、要”,肯定是不行的,是要被打板子的。

满打满算三个年头,时间说长也真不算长。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企业,理应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以只争朝夕的劲头,下足水磨功夫,在深入学习理解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确定适合自身的方案,发动每一位职工,切实消除隐患、解决问题,开展三年行动时不我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