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7-12-05 浏览次数:344

《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7151号)已于20171124日经学校同意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现将管理办法执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办法重新定义了横向科技项目:横向科技项目是指任务来源于非政府机构,且经费来源于非财政性资金,通过签订科技合同由我校承担的科技项目。本办法所指的横向科技项目按内容和标的分为技术开发类、技术服务类和技术咨询类(含决策咨询类和规划类等)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报送审批材料。审批材料包括:《华南农业大学签订横向合作审批表》一式1份、《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表(新)》一式2份、合同文本一式1份,审批表和经费预算表须经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并报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单位领导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5万元(包括5万元)以下且使用规范文本合同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类合同,合同文本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由所在单位的授权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按合同规定的份数报科技管理部门盖科技合同章。

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学校和项目组按横向科技项目实到经费提取科研管理费和绩效奖励,其中学校提取5%科研管理费、所在单位提取1%科研管理费、项目组可提取不超过30%绩效奖励,绩效奖励在经费入账时依据项目组的申请一次性提取计入绩效支出卡。我们调整了《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表(新)》(附件2),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新的预算表填报预算,在办理经费入账时,提取绩效奖励金额按实到经费数办理。

三、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结余经费的使用年限为四年,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抓紧支出。结余经费拟以科研绩效的形式奖励项目组成员的,请填写附件3《横向科技项目结余经费提取绩效奖励申请表》一式2份,并附上经费使用明细表1,经所在单位和科技管理部门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

相关表格在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网站的“下载中心”中选“横向项目管理”下载。

各单位在执行新的管理办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向科技管理部门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王德容,87575942;陈志鸿,85287780

社科处:李韵婷,林华,85287432


附件:

《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7〕151号).doc

《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表(新)》.doc

《横向科技项目结余经费提取绩效奖励申请表》.docx